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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 |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03

2月20日召开的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对新一年法学会工作作了部署,我们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这里,就如何运用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学理论创新谈点具体想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人民至上。开展法学研究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始终不渝的追求,是法治最普遍最基本的价值表述,同时也是检验法治成色的价值准则。我们在开展法学研究过程中,要认真反思现有制度在实现相关主体权利上存在的不足,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确保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权益的充分实现。

坚持自信自立。开展法学研究必须站稳中国立场,始终立足中国大地,关注中国社会的生动法律实践,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中国的特有问题,独立自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认真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经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在展现中国制度魅力的同时,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坚持守正创新。开展法学研究,既要兼顾传统又要面向未来。在开展法学研究过程中,要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与探讨中国实践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确保理论研究坚持正确导向,同时又要保持创新精神、开放意识,围绕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发展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提出有价值的新观点新理论,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法学研究要突出问题意识,突破现有藩篱,避免无病呻吟。现代法学研究不应拘泥于部门法的界限,而应当坚持以问题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新时代的立法往往聚焦社会中的新兴法律问题,要运用多学科视角、多元化手段、多领域制度共同进行法律规制,以达到对相关问题的有效调整,如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ChatGPT等,对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人要直面这些问题寻求破解之道,更好推进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坚持系统观念。开展法学研究要树立系统思维,注重学科交叉融合研究。比如,民事法律研究方面,我们不仅要对民法的诸项具体制度展开深入细致的探讨,更要从整体上对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把握,以系统化思维准确认识民法的逻辑体系、制度构造、内在联系及其中蕴含的基本理念、法律精神,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制度实质和要义,更好地推动民事法律制度有效实施。

坚持胸怀天下。开展法学研究应具有国际视野,注重吸收借鉴各国的优秀经验。法学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国内法的研究,而是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自觉运用比较法的视野方法对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充分吸纳借鉴其他国家法律的有益经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开阔视野,提升我们认识和研究问题的水平。

作者: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郝磊

来源:2023年3月2日 民主与法制时报 第6版

链接:http://e.mzyfz.com/paper/1991/paper_53340_1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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