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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做客法学院“君辉”法学讲坛


发布时间:2024-04-24

法学院消息(通讯员 王欣)4月22日上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君辉”法学讲坛第八讲在会议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教授以“新《公司法》的制度解码:九大核心价值体系”为题做学术报告。讲坛由法学院院长郝磊主持,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卿卿律师、法学院焦艳玲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150余名师生聆听讲座。

郝磊谈到,刘俊海教授作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著名学者,长期致力于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的研究。本次讲座围绕新《公司法》的立法价值开展,刘俊海教授以幽默诙谐、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我们理解《公司法》的主要原则及法律制度,且提出了许多具有研究价值的新问题,让大家对《公司法》的理论与制度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使每一位与会者深受启迪。

讲座中,刘俊海首先对公众眼中的新《公司法》做了生动形象的概括,认为新《公司法》是中小股东的春天,债权人的夏天,董监高的秋天以及双控人的冬天,并结合《公司法》新增具体制度对上述观点进行阐释。

刘俊海在报告中介绍了公司与公司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极端重要性;回顾了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至2023年的历次修改过程;从九个方面阐释了新公司法的核心价值体系,并重点围绕新《公司法》关于公司生存权与发展权保障、股权保护、强化交易安全等规定做了解读。

最后他为大家全面解读了诚实守信、谨慎勤勉、创新进取、善意冒险、社会责任、遵法合规、团队合作、民主决策、宽容失败、精准问责的企业家精神,并激励同学们对法律要有信仰和敬畏之心,并自觉践行最佳的法律伦理,不断增强创新能力。

讲座结束后,张卿卿和焦艳玲进行了与谈。张卿卿指出,选择律师这个行业,意味着一生都要学习,将自身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后续的生产力,并建议同学们实际观察公司的实践状况,累积实践经验,真正理解新《公司法》修订的核心价值与内容。焦艳玲指出,刘俊海老师为我们学习《公司法》做了很好的示范,在授课中始终结合实践,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同时,对公司法制度中的问题能够敏锐把握,富有质疑的精神,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

“君辉”讲坛由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其旨在通过延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开展学术讲座搭建学术交流的有益平台,进一步深化院所的有效合作。


照片由法学院提供

编辑: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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