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信息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财〔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30天计算)的免收住宿费,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照1个月收费,以此类推。

非毕业年级学生应退还的住宿费,直接抵扣下学年的住宿费。毕业年级学生应退还的住宿费,经核实信息后,学校将于近日退至学生在校期间绑定的交通银行卡或建设银行卡中。请毕业年级同学务必核实卡号信息是否正确,如因丢失、注销等原因需更换银行卡,请及时修改卡号。具体办法:登录“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59.67.79.53/xysf/)”,点击“个人信息”→“银行卡修改”,即可查看或修改卡号。

学生相关信息核实,请联系各学院学工办;如有银行卡相关疑问,请联系财务处:022-23766165。

天津师范大学财务处、学工部

2020年6月22日


关闭

快速链接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津ICP备09008453号-1|津教备038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560号|事业单位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