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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转专业剩余名额二次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2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本次转专业考试对于首次未被录取的学生将再给予一次重新选择转入专业的机会。转专业一次录取工作已经完成,合格名单已发至各学院,现将转专业剩余名额的二次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1.二次报名学生范围:前期已报名申请转专业,但在一次录取工作中未被录取的学生。

2.二次选择专业范围:经一次转专业录取后,仍有空余名额的专业。

3.二次选择专业条件:

①二次选择专业的学校统一测试科目必须与第一次所选专业的学校统一测试科目要求相同;

②二次选择的专业不得与一次选择的专业相同。

4.本次选拔学校统一测试成绩以原考试成绩为准,学生只需参加二次选择专业的专业测试即可。

5.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二次报名的信息和剩余名额数量及时通知本学院有资格二次报名的学生,在6月27日(周一)之前将本学院二次选择转入专业学生的汇总表送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再办理。

6.教务处将二次报名学生名单汇总后与所涉及的转入学院联系,确定专业测试时间并在办公网上公布。

附件: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剩余名额一览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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