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战疫
  

我校离退休干部党总支退休校级党支部召开学习“两会”精神暨“我看脱贫攻坚新成就”视频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6-28

离退休工作处消息(通讯员 吴玉霄6月24日上午,离退休干部党总支退休校级支部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联合组织召开学习“两会”精神暨“我看脱贫攻坚新成就”座谈会。会议由支部书记肖阳明同志主持,退休校级支部15名党员和离退休工作部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校关工委副主任陈尚伟同志作“两会”精神辅导报告,从三个方面对“两会”精神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一是今年两会概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上重要讲话精选;二是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点;三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立法经过和重大意义。陈尚伟同志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上的讲话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齐心协力、砥砺奋进,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表率作用。

陈尚伟同志还对《政府工作报告》做了要点解读。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加之全球疫情的冲击和受世界经济严重衰退的影响,使我们面临发展中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要按照报告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六保”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六稳”力度,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全面小康。最后,陈尚伟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经过和重大意义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内容、必要性和基本要求、基本原则做了详细解读。

通过学习辅导,与会全体党员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大家纷纷发言,交流学习体会,并围绕“我看脱贫攻坚新成就”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大家回顾畅谈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所取得的全方位、决定性成就。何成华同志在交流中谈到:“脱贫攻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的新篇章。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理念,使得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虽然脱贫攻坚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做保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一定能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魏振勃同志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他说:“脱贫攻坚和实现全面小康是我党提出的重大奋斗目标,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虽然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胜利,但今后的任务更艰巨。一是希望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事求是,谨防弄虚作假;二是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防止返贫;三是扶贫工作要落实到位,扶贫项目、扶贫款真正用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上,防止挪用,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崔宪崑同志也谈了自己的体会,他认为:“脱贫攻坚的伟大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是全党全国人民向党的百年大庆献上的神圣大礼。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的制度体制。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天津市全面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创造了具有天津特色的帮扶模式,取得了显著成绩。”肖阳明同志在发言中谈了三点体会:“一是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关键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二是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并不是达到了终点,而是我们新的奋斗目标的起点,防止脱贫后返贫任务依然艰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重而道远。三是解除乡村的贫困和振兴乡村的发展紧密地结合,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经验。天津市有好多对口扶贫乡村,在扶贫工作组的帮助下,加强自己的造血功能,做到了振兴乡村,持续发展。”于新建同志说“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的脱贫攻坚的绝对性进展,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最好成绩,但我们要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防止厌战情绪和消极腐败现象,为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不懈努力。”

最后,支部书记肖阳明同志和离退休干部党总支书记兼离退休工作部党支部书记苏秀娟同志分别为大家讲了党课。

这次视频会议,是疫情发生以来,党支部学习活动形式的一个新的尝试,老同志们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和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信息化平台,通过视频面对面学习交流,加强了沟通,抒发了情怀,表达了对党和国家发展成就的自豪感,坚定了战胜疫情的强大信心与决心。


关闭

快速链接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津ICP备09008453号-1|津教备038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560号|事业单位标识